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

外國鄉民的鬼故事








  大學的時候有一個暑假去國外打工,竟然被選去威斯康辛的密爾瓦基,整個就超興奮的(活人生吃的故事設定就是從密爾瓦基開始爆發)!

  後來去了不是密爾瓦基,是在一個叫Delafield的地方,高速道路旁邊的哈蒂斯快餐店。

  因為我一直都是飄板忠實鄉民,跟同事聊天偶爾就會提起超自然話題,國外鄉民不太愛講鬼,愛講的都是外星人、連環殺手、都市傳說。

  就連五六十歲的房東太太都跟我說她在原野上看過超級驚人的白光,亮到像有核彈爆炸XD。



  原本剛回國時這些故事我超愛講的,直到我讀了Elizabeth Loftus的虛假記憶實驗,這說明了很多靈異撞鬼記憶「可能都是假的」。

  所以就漸漸地提不起勁再去討論這些事情。

  但是一方面,我們喜愛鬼故事自有其原因、用科學和推理去反思這些故事,似乎就違反了當初我熱愛它的初衷;另一方面…這裡是飄板嘛,有什麼故事不可以講的?

  為了不要破壞氣氛,後面就不再提我自己讀了心理學或科學以後對故事的解釋了,單純分享。





  今天就說一個黑人同事雷恩提供的小故事:「不要去鬧螢火蟲」。





  有一次跟一個女經理晚上去風景保護區夜遊,一去就哇~也太多螢火蟲了吧,當時的我吃驚的像個鄉巴佬一樣,覺得這種地方怎麼會都沒有遊客?

  後來才知道螢火蟲在威斯康辛的鄉下根本遍地都是,連我房東家旁邊的水溝都可以看到個一二十隻。



  雷恩說他住的地方螢火蟲也超多的,從小奶奶就會警告他們對螢火蟲好一點。

  據他奶奶說,那個小鎮很多很多年前發生過一起失蹤案件,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翹家,巡警半夜出動去找(在威斯康辛,晚上十點就算半夜了),結果一個當過護林員的警察說:

  「嘿,你看那邊,怎麼那麼多螢火蟲!」

  他和搭擋就下車去看,哇靠,在橋下的某處螢火蟲多到跟火把一樣。

  兩個人就衝過去啦,結果就是那個少女!可是找到的時候已經奄奄一息了,最後也沒救回來。



  在這之後,就有人說看到那個女孩子還一直在和螢火蟲玩。

  奶奶說從此之後,那個少女就一直在守護螢火蟲,所以不要去惹螢火蟲。

  (據雷恩的說法:這是什麼鬼結論?)



  不過黑人小孩很皮,奶奶越講、他們手就越賤,一直愛用手電筒去閃螢火蟲,當年的手電筒還沒有自動閃爍功能,都要手動開關。

  結果那次閃啊閃啊,閃到一半手電筒就不亮了,沒想到他一把手電筒轉向自己的臉,燈光就開始瘋狂地閃啊閃啊!

  嚇得他把手電筒丟進水溝旁的草叢裡,屁滾尿流地衝回家去找奶奶。

  國外的夜晚真的很黑,不像台灣到處都是路燈,所以手電筒的燭光也特別亮,雷恩說他都快被閃瞎了,還說:

  「Man,我不騙你,那真的是我人生第一次被嚇到尿褲子。」



  他後來有問過Mama,奶奶的故事是不是真的,他媽說不是,是奶奶編出來唬爛你們這些小屁孩的。

  但是雷恩在說故事時舉四指發誓說,在白光閃爍的過程中,他絕對有在手電筒的後方看到一件洋裝。



  我曾經想去現場看看,一直沒去成,不過倒是有看到當年的照片。

  一看到照片,我就想說:「這不是台灣人常常在說的『路衝』嗎?你家蓋在這種地方鬧鬼簡直太正常了!」

  可惜我不知道要怎麼用英文解釋路衝,所以當時也只好一直用詭異的眼神看著雷恩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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